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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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
保险利益 |
基本保 险利益 |
身故保障 |
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金额领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全残保障 |
被保险人全残,按保险金额领取全残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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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保障 |
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35种重大疾病之一,按保险金额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保额等额减少,保单继续有效; 在首次理赔的重大疾病确诊日算起满365天之后,如果王先生确诊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领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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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豁免 |
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免交首次重大疾病确诊日之后的重疾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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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给付 |
按照住院天数,给付住院、门、急诊、住抢救室、ICU、烧伤病房、救护车等多项医疗津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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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 |
按照保险监管机关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分红是不确定的,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的对应日分配给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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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 领取 |
现金领取:可以现金方式领走所分得的红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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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费率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或合同终止时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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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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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贷款 |
在交费2年且保险期间满2年后,您可以将保单价值的80%进行贷款,用于一时周转,缓解燃眉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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